《程琳-《国家行动》》阅读笔记
自动生成 | 2026-07-13 08:44 | 📖 epub
《国家行动》阅读笔记
一、作者与背景
程琳,警察出身,曾在公安局技术科、刑警大队、经侦支队等部门工作,长期从事一线公安实务。作者以丰富的执法经验和对公安战线的深刻理解,创作了多部反映人民警察生活的长篇小说,曾多次荣获公安局金盾文学奖,其中多部作品被改编为影视作品。
《国家行动》发表于2016年,是一部聚焦公安刑侦工作的长篇小说。彼时,我国正处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前奏期,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黑恶势力利用关系网和保护伞猖獗作案的现象尚未得到根本遏制。程琳以一名老警察的视角,记录并反思这一历史阶段的社会治理困境,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珍贵的文献价值。
二、核心内容
本书以一起震惊全国的涉命枪击案为主线,讲述了公安部与地方公安部门联合侦破以刘元为首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的惊险历程。
故事始于刑满释放人员聂树远扬言要杀害曾与其结怨的刘元。刘元之兄、知名企业家刘唐担忧此事引发血案影响自己的社会声誉,遂出资摆平。然而刘元狂妄自大,非但未接受调解,反派手下钱凯、吴立波当众枪杀聂树远及其同伴,造成三死一伤的惨剧。
案件发生后,益州市公安局长李良面临巨大压力。公安部徐永年厅长亲赴一线督阵,要求“一案带多案”,深挖余罪,一查到底。随着侦查深入,以刘元为首盘踞益州多年的黑恶势力逐渐浮出水面,而其背后更牵扯出省政协常委刘唐这尊“大人物”以及层层叠叠的关系网与保护伞。
小说深刻揭示了黑恶势力“由经济基础向政治领域渗透”的发展规律,展现了公安机关在打击犯罪过程中遭遇的权钱勾结、关系网络干扰等重重阻碍。最终,公安部决定采用“异地用警,直接指挥”的非常规侦查手段,从全国调遣精干警员,成立专案组,经过七个月艰苦卓绝的战斗,将该黑社会组织一网打尽,还一方百姓安宁。
三、精华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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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万万没有想到,你们益州的社会治安竟然严峻到这个地步。光天化日之下,两名歹徒竟敢持枪,在众目睽睽之下,连杀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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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我希望你们能够再接再厉,再破大案。益州现在的治安环境如此严峻,决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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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起涉枪’严暴’案件的侦破,希望你们能够’一案带多案’,尽最大可能,深挖余罪,让益州市的社会治安来一次大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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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为他是个臭无赖,我们才不能和他一般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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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你是过去的聂树远啊!撒泡尿看看自己吧,你现在连个弟兄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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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汉不吃眼前亏,你现在要钱没钱要兄弟没兄弟,你去杀刘元,没等你到跟前,你就得先被刘元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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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担心弟弟惹事,弟弟却嫌哥哥方法不够痛快;哥哥要面子,弟弟更要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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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元是个畜生,什么事儿都能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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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无论涉及到谁,是否要一查到底?”“是的,无论涉及到谁,必须要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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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这么多漂亮的姑娘,你得抓紧时间去干呐,树远同志,你要把在监狱里失去的好时光夺回来。”
四、主题分析
主题一:权力与暴力的媾和——黑恶势力的“组织进化”
本书最深刻的洞见在于揭示了黑恶势力从“街头暴力”向“资本权力”转型的过程。刘元、刘唐兄弟代表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成功路径”:刘元以暴力起家,在益州经营出一片“老子天下第一”的势力范围;刘唐则将弟弟的暴力资源转化为商业资本,盛唐集团市值四百余亿,横跨房产、发电、矿业、金融、光伏等多个领域,跻身省政协常委之列。
刘唐的存在深刻诠释了马克思的经典论断:“资本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就像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样。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刘唐的商业帝国正是建立在践踏法律、残害无辜的暴力基础之上,而他本人则通过政治身份的包装完成了从“黑老大”到“社会贤达”的华丽转身。
更令人警醒的是,这种转化并非孤例。小说中刘唐轻描淡写地提及:“当年,王永成吹牛要炸盛唐集团,刘唐就让郭子强把王永成给杀了。”这表明暴力杀人对于刘唐而言如同家常便饭,他早已习惯于用最原始、最残忍的方式解决问题——区别仅在于弟弟刘元选择当众开枪“证明自己是老大”,而哥哥刘唐则躲在幕后“用法律手段”让对手“永远待在监狱里”。
主题二:关系网络与法治困境——“保护伞”的结构与功能
本书第二条主线是公安机关在破案过程中遭遇的层层阻力。徐永年厅长一针见血地指出益州治安环境“决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这句话背后蕴含着对一个地区政治生态的整体性诊断。
刘唐的权力版图清晰勾勒出“保护伞”的运作机制:他与省里握有实权的副省长张景春“关系是相当不错”,宴请市级公安局长时能搬动厅长作陪,在省城拥有通天的本事。小说通过李良之口点明:“把刘元抓住势必要牵扯到刘元的哥哥刘唐。刘唐可是个大人物,他李良是没有能力对付的。”
这种关系网络对法治构成的挑战是多维度的:其一,信息泄露风险——犯罪分子在公安系统内部可能有眼线,一旦风声走漏,证据可能瞬间湮灭;其二,干预办案风险——权力拥有者可以通过打招呼、施压力等方式影响案件走向;其三,制度性腐败风险——长期浸润于这种权力生态中,部分执法人员可能被拉拢腐蚀,成为黑恶势力的“内应”。
正因如此,公安部才决定采用“异地用警,直接指挥”的非常规手段。这种设计的精妙之处在于:切断地方保护伞的信息渠道和干预路径,让侦办人员能够“轻装上阵”,不受人情世故的羁绊。小说通过这一细节暗示了一个深刻的制度命题——在权力高度本地化、关系网络高度嵌入的语境下,要实现真正的法治,必须在“条条”与“块块”之间构建有效的制衡机制。
五、个人感悟
掩卷深思,《国家行动》给我最深的触动并非案件的离奇与侦破的艰辛,而是一个朴素却沉重的问题:一个社会,究竟需要什么样的力量来守护正义?
小说中有一个细节格外令人回味:苏岩在审讯嫌疑人时,“心里想的和实际说的能够做到绝对的相反”。他“恨不能掏出枪直接把钱凯、吴立波都给毙了”,表面上却温柔体贴、烟茶伺候,帮助毒品幻觉中的凶手继续沉浸在“了不起”的自我感觉中。这种“表演”固然是审讯技巧的需要,却也折射出一线警察长期处于高压状态下的精神撕裂——他们必须用理性压制本能,用职业面具遮蔽真实的愤怒与悲悯。
联想到近年来多起冤案平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揭露的刑讯逼供等问题,我们不得不承认:法治的实现不能仅仅依靠执法者的个人道德自觉,更需要制度的刚性约束与监督。 小说结尾公安部异地用警的安排,恰恰说明决策者深谙此道——在制度性缺陷尚未根本消除的过渡期,只能以非常之举应对非常之事。
此外,刘元、刘唐兄弟的悲剧也令人唏嘘。刘元为了所谓的“面子”不惜当众杀人,刘唐为了所谓的“面子”在弟弟面前强装镇定,甚至把枪塞进弟弟手里“让他打死自己”。兄弟二人一生都在与“面子”搏斗,却不知真正的面子来自内心的坦荡与行为的磊落。《论语》有云:“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一个以暴力和谎言堆砌起来的面子帝国,终究会在某一天轰然倒塌。
六、方法论联系
从方法论角度审视,本书蕴含着丰富的启示。
其一,“由人到案”与“由案到人”的辩证思维。 小说借苏岩之口点明,一线警察的工作常态是“由人到案”或“由案到人”。这不仅是侦查技术的归纳,更是一种系统论思维的体现——犯罪行为不是孤立的“事件”,而是犯罪人社会关系网络中的一个节点。通过一个案件深挖余罪,通过一个嫌疑人追溯其社会背景和组织架构,正是这种“联系的观点”使得案件的侦破能够实现从“点”到“线”再到“面”的跃升。
其二,“一案带多案”的战略视野。 公安部徐永年厅长的指示蕴含着深刻的战略智慧:打击犯罪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要善于“解剖麻雀”,从个案中发现规律,从偶然中把握必然。这种方法论与毛泽东同志倡导的“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一脉相承——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由此及彼、由表及里,才能真正做到“牵一发而动全身”。
其三,儒家“正名”思想的反面教材。 《论语》子路篇有“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之说。刘元、刘唐兄弟恰恰是“正名”思想扭曲化的典型:他们将“名”理解为凌驾于他人之上的权力与威势,为此不惜以暴力“正名”。殊不知,真正符合儒家精神的“名”是与“实”相统一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各安其位、各尽其责,而非以强凌弱、以暴易暴。刘氏兄弟的覆灭,某种意义上是“名实不符”者必然的历史结局。
七、后续计划
阅读《国家行动》后,我计划从以下三个维度深入延伸:
第一,系统研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文献。 结合本书出版时间(2016年)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式提出时间(2018年),梳理这一政策演进的历史脉络,阅读《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关于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若干意见》等重要文件,深化对扫黑除恶斗争政治意义和法律内涵的理解。
第二,关注涉黑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议题。 以本书为切入点,搜集并阅读《人民的名义》《破冰行动》等同类题材的文艺作品和学术著作,比较不同作品对“保护伞”“关系网”等问题的呈现方式,思考如何从制度建设层面堵塞漏洞、根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第三,重温经典法学著作,深化对法治与人治关系的思考。 本书涉及的“异地用警”“一案带多案”等侦查策略,实质上是对“地方保护主义”的制度性破解。建议结合亚里士多德《政治学》中关于“法治优于人治”的论述,以及我国历代法治思想的发展脉络,撰写一篇三千字左右的读书札记,探讨在人情社会向法治社会转型过程中,如何平衡“制度刚性与执行灵活性”的关系。
读书笔记完
